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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5-10-19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点

2015年9月1日

二、统计时期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三、统计内容

普通及成人本科、专科学生相关信息,及教职工、资产、信息化指标、校舍等情况

四、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工作由发展规划处总体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采集、数据审核工作。数据的汇总整理、筛查预审、输录校验等工作由发展规划处完成。

各部门应填表格、填表说明和相关资料见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发展规划处主页“统计信息”栏。

各单位统计人员负责具体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需重新指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统计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各单位负责的报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六、时间安排

各部门务于2015年10月26日下午4点前,将填写完成的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及统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报送行政楼A408室。联系人:李树亮;电话:3196012、18754758767;电子信箱:2512411431@qq.com

七、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的统计工作,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学校计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校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招生指标、经费拨付、基本办学条件监测等重要方面,事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务必引起足够重视。

与往年比,本次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统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