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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9-26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4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校教育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期:

201391日至2014831

二、统计内容:

普通及成人本科、专科学生相关信息;教职工、资产、信息化指标、校舍等情况。

三、涉及单位:

院办公室、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保卫处、发展规划处等。

四、统计任务分解:

各单位应填表格、填表说明和相关资料见发展规划处主页“统计信息”栏。

五、工作要求:

1.教育部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招生指标、经费拨付等重要方面,也是对我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又一次监测,事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务必引起足够重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统计年报工作负总责,统计人员负责具体统计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重新指定。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统计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由院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发展规划处负责数据的汇总、整理、筛查预审,和数据的输录、校验,形成上报审定稿,报经学校领导审定,形成最终统计报表,上报省教育厅。

2.统计人员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填表说明,特别注意与往年的不同之处,加强审核,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对监测指标异常、变化幅度过大的(增、减超过5%),要提供台账和情况说明。

3.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以备教育部、省教育厅随机抽查。

六、上报时间:

与往年比,本次统计工作时间更紧,任务更重,各单位务必于20141010日下午4点前,将统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填写完成的报表,以纸质(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行政楼B313室。

联系人:李树亮

办公电话:3196012

手机号码:18754758767

电子信箱:2512411431@qq.com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