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服务团队要求
要求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人数5人以上,服务团队至少有2名律师,每名律师的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连续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配置齐全。
二、服务范围
(一)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提供日常业务中相关法律问题的专业咨询;
(二)根据工作要求,以“法律意见书”形式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方案;
(三)根据要求出具律师函件,为学校的对外合作交流和经济往来事项进行谈判和合法性审查;
(四)协助学校草拟、审查或修改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等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变更登记、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
(五)为学校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执行及听证活动;
(六)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七)提供与日常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协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法律文件档案、危机管理机制和应对预案;
(八)按照工作要求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九)提供每月不少于1次的上门服务,其他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上门服务;
(十)协助办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内,中标律师事务所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中标律师事务所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济宁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进行更新调整;
(二)委派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品行良好;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三)委派律师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单位服务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四)谨慎保管委托单位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毁损;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披露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不对外公开的信息,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
(六)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七)在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对服务响应时间、工作成果交付标准、保密义务、费用支付方式等另行明确约定。
四、其他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及委派律师五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重大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二)律师事务所是合法成立5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三)律师事务所具有承担相应风险责任的能力,具有向保险机构投保的执业保险,并对其指派的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赔偿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当前未代理与济宁学院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案件,承诺在为济宁学院服务期间不代理与济宁学院存在利益冲突的诉讼案件。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六、法律服务费用标准
(一)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不高于1万元/年,包含1件法律意见书,1件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30件合同,不再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承办采购人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超过1件法律意见书,1件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的,另行委托,签订单项委托代理合同,按以下三种标准收费:
1.法律意见书2000元/件;
2.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每阶段):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学校根据案件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支付费用:
①分段计费:按照如下分段累加标准上限的70%执行,但不得高于20000元/件,分段累加标准如下: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00万元以上部分另行协商确定。
②风险代理:由基础代理费用加上减损部分乘以一定比例组成,基础费用数额与风险比例于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案一议。
(3)合同审理100元-300元/件。
七、服务方案提交和评审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服务团队情况、服务内容、服务费用。
(二)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1月20日上午09:00前发送报名表(附件1)到邮箱202510146@jnxy.edu.cn;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00前提交一式五份纸质服务方案;2025年11月24日上午09:30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主要由服务团队介绍服务方案(不超过7分钟),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学校根据服务方案、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判断选定律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18日